莫把生效裁判当儿戏
2024/6/24 13:56:33
来源:台州日报
浏览量:44
台传媒通讯员黄 欢 赵寅格
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然而,当法院生效裁判未履行时,先还其他亲朋未诉的债务,当心涉嫌触犯拒执罪。
近日,椒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案件,被告人周某有能力偿债,却优先偿还其他亲朋未诉的债务,把生效裁判当儿戏,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,缓刑1年。
【案件经过】因周某欠某银行借款本息10万余元,某银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。经法院依法审查后,作出责令周某限期履行上述债务的民事裁定书。然而,周某收到法院生效裁判后,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债务。原来,周某早已债台高筑,不仅银行有欠债,不少亲戚朋友的借款也未归还。
法院对上述银行债务作出执行裁定的当天,周某就将其与妻子共有的一套房产出售给案外人张某,并与张某签订了两份房产买卖合同。一份房产买卖合同用于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,购房价为78万元,另一份用于实际交易使用,房产售价为128.8万元。扣除购房定金5万元、银行贷款及相关费用83.7万元后,张某依照周某指示,将剩余40余万元购房款分批转账给周某欠债的亲朋。
法院执行干警在对周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过程中,通过案外人张某得知了周某上述售房交易的具体情况,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。周某被公安部门抓获归案后,履行了全部法院生效裁判债务10万余元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周某明知法院裁判生效,应履行给付义务,却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,隐瞒财产线索,并在处置财产后私自偿还其他个人债务,而未向法院主动履行。周某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。根据被告人周某的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,作出上述判决。
【法官说法】生效裁判法律文书具有国家强制力,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。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,便私自把钱还给未起诉的人,被执行人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拒执罪。被执行人是公司的,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为了单位利益而拒不执行且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,也有可能以拒执罪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来源: 台州日报
台州信息网www.0576.com
如有侵权,联系删除